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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查出丙肝 丈夫逼其引产不给孩子上户口要挟离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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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月27日,女子小梅发来求助信息,她的孩子已经出生3个多月了,但至今无法上户口,丈夫以离婚相要挟,要求先离婚才同意给孩子上户口。

  当年她满怀憧憬地从大连到天津,而一切的变故都始于她怀孕4个月时被查出患有丙肝,从那以后,丈夫再没回家住过,并坚决要求已经能感受到胎动的妻子引产,即便医生表示孩子被传染的可能性很低。如今孩子已经3个多月了,出生检查显示未被传染,但爸爸和爷爷奶奶依然不接纳他,并认定他未来某天一定会发病。

  这个男婴有爸爸,有妈妈,但是没有户口,没有法律认可的名字。

  患上丙肝婆家态度两重天

  小梅与丈夫杨某相识于2010年,当时两人在马来西亚留学,是大学同学,校园的感情没有经历过生活的考验,所以总是显得单纯而美好,小梅以为她找到了对的人。

  经历了许多人都撑不过的异地恋后,2014年小梅和杨某结婚了,小梅辞掉了西安的工作,将户口迁来天津,准备与丈夫开始幸福的婚姻生活。

  “结婚时男方家没有房子,公公婆婆向我父母承诺婚后3年内给我们买房子,我父母答应了,婚后1年,我们都住在公婆家。”小梅说。

  结婚时,小梅的父母给了她7万元嫁妆,男方家给了10万元彩礼,但两人只花了3万,剩下7万,还有摆酒席收的礼金,小梅和丈夫将这些钱都交给了杨某的父亲杨某旺,用于买房时的首付,“在婆家住的一年间,我们俩的工资也都交给我公公,他说怕我们乱花,帮我们攒着,到付首付时,大约有20万是我们自己的钱。”小梅说。

  2015年1月,婆家给小梅和丈夫在红桥区河怡花园买了一套房子,首付65万元,小梅和丈夫很高兴,终于有了自己的家。

  2015年4月,小梅第一次怀孕,2个月后查出无胎心胎芽,小梅于9月引产。

  2个月后,小梅再一次怀孕,于是开始在家安胎。这一次胎儿发育良好,但怀孕4个月时,小梅自己出了问题,去医院做唐氏筛查时,小梅被查出患上了丙肝。

  这一纸丙肝诊断在公婆家引起了暴风骤雨,他们坚决要求小梅做引产。小梅患病后四处求医,询问丙肝对胎儿的危害,但医生们的回答是这种病通过母婴传播的几率很低,他们不是很建议小梅引产。

  “我婆婆说我骗婚,说我一直都有这个病,瞒着跟她儿子结婚,但是我以前根本没有这个病,这种病大多通过血液传染,有医生怀疑我是近期传染上的,我自己也怀疑是那次引产手术传染的,但是我没有证据,现在也不想追究了。”小梅说,“我把医生说的也跟我公婆和我老公说了,我公婆不信,我丈夫没有主见,什么都听他父母的,所以还是让我引产。”

  精明的“抚养协议”

  自从被查出丙肝后,杨某再也没有在家居住过,但他连续不断地给小梅打电话,要求她去做引产,那段时间,小梅被逼得甚至有了轻生的念头。不时地,杨某和他的父母还会来到河怡花园小梅的住处,通常说着说着就会吵起来,杨某还当着怀孕的妻子又摔又砸,小梅多次拨打110。

  无法忍受折磨的小梅终于同意了做引产,杨某旺亲自带着小梅去了天津市传染病医院。当时小梅已有4个半月的身孕,已经能感受到胎动。

  办理完住院后,医生却不同意给小梅做引产,“传染病医院的医生明确地说,丙肝母婴传染的几率只有3-5%,而且他们医院到目前为止,没有一例婴儿被传染的先例,他们认为因为这种病做引产真的不理智,而且引产对肝功能的损伤更大。”小梅说,“医生说这些话时,他父亲(指杨某旺)都在场,但是他没有改变主意。他们就盯着那3-5%的小概率,他们就怕将来他们的儿子既要给妻子看病又要给孩子看病,负担太重。”

  但医生的话让小梅下定决心不做引产了,她要保住这个孩子。出院回家的第二天,杨某旺又来找小梅,问小梅一旦孩子将来有事怎么办,“我说孩子生下来,没问题,我们俩共同抚养,有问题,我爸妈带回西安抚养。他爸说空口无凭,要立个字据,于是我们去律师事务所签了一份关于抚养的协议。”

  2016年7月12日,孩子平安降生,医院主动给孩子做了丙肝筛查,结果显示孩子没有被传染,小梅高兴地把结果告诉丈夫和公婆,没想到他们又有了另一番说辞,“我老公不相信,我婆婆说别看现在孩子没事,等到他长到十七八岁,一抽烟,就会发病。她不光说我从小就有病,还说我爸妈也有病,气得我不知该说什么。”

  没有名字的孩子

  签署完那份“抚养协议”后,杨某提出离婚,“他认为我不听他的话,不按他说的办,让他没有面子,于是要离婚。”小梅说。

  从小梅查出丙肝后,杨某没有再对小梅有过生活上的照顾,每月3300元的房贷也由小梅一人承担,孩子出生后,杨某也没有尽过任何义务,他给小梅的理由是,孩子是你要要的,那就你自己来负责。

  目前仍在歇产假的小梅没有任何收入来源,单位表示产假结束后报销了生育险才会支付她这几个月的工资,小梅目前靠父母和亲戚的接济度日。丈夫提出离婚,她虽心寒但也早已对这段婚姻没有留恋,她现在唯一的要求是丈夫给孩子上户口,然而杨某没有同意,他以离婚为谈判条件,表示只有先离婚,他才会给孩子上户口。杨某收走了家里所有的证件,甚至一度拿走了小梅的身份证。

  杨某不但要求离婚,还要求分割房产,杨某旺对小梅表示,他们目前居住的这套河怡花园的房子是两人的共同财产,应该卖掉后分账,小梅不同意,因为卖掉房子后她将无家可归,况且身边还带着一个几个月大的孩子,她无法生活。

  8月份的某天,杨某约小梅到滨江道,表示自己并不想离婚,但是目前家庭关系比较紧张,他需要时间缓和关系,他希望小梅给他打一张关于购房款的借条,承认房子首付的65万元是向杨某的父亲借的,“他说这样他们家就能相信,我不是图他的钱,关系就能缓和。”小梅当然没有答应,两人最终在滨江道上撕扯了起来,小梅一怒之下说要报警,杨某一听立即改变了口吻,并说自己也很想看看孩子,“一提到孩子,我就心软了,现在特别后悔,当时真应该报警。”

  8月22日,杨某第一次见到了他的儿子,小梅说,杨某当时表现得也很喜欢孩子,但是不久之后,她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。

  10月13日,杨某旺与小梅和杨某的债务纠纷诉讼在红桥区人民法院开庭,起诉书中写道:小梅与丈夫杨某于2015年向杨某旺借款649496.32元用于买房,并承诺一年后变卖小梅父亲名下一套房产用于偿还债务,2016年以来,杨某旺询问小梅房产的变卖情况,被告小梅表示房子还没拆迁,无法偿还原告借款,经居委会调解无效,诉诸法律。

  庭上杨某旺还出具了一张“借条”,小梅向记者转述借条内容大致为“女方承诺卖女方父亲名下西安的房子,用于偿还杨某父亲的借款”。“借条是打印的,没有日期,签字的双方借款人是我丈夫,出借人是我公公,我根本没见过这张借条。我不可能签这样的借条,我们家在也没有要拆迁的房子,即便他要追回首付也不应该是65万元,因为那里面有我们自己的20万元,只是他现在不承认。我也很苦恼,因为当初给我公公的钱都是现金,没有银行卡的交易记录可以证明这些钱曾经属于我。”

  小梅一再对杨某表示,她同意离婚,但眼下她希望杨某先给孩子把户口上上,没有户口,孩子连打疫苗都受影响。

  现在,小梅的儿子已经快4个月了,这个健康的男婴长得很可爱,然而如果一直没有户口,他将无法上幼儿园,无法入学。

  他甚至没有一个法律认可的名字,虽然他有爸爸也有妈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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